2018年7月18日
「优质旅游服务」计划秘书处现通知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商户注意关于象牙及象狩猎品的新管制措施。
根据渔农自然护理处之资料,《2018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 (修订)条例》将分三个步骤加强管制进口及再出口大象的象牙及象狩猎品,从而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贸易。详情如下:
第一步:
由2018年5月1日起,禁止进口及再出口现时在《公约》下仍然容许进口、出口及再出口的象狩猎品及《公约》后象牙。
第二步:
由2018年8月1日起,禁止《公约》前象牙(古董象牙除外)的进口和再出口。市场上为商业目的而管有的《公约》前象牙(古董象牙除外)须受许可证管制,做法与现行对《公约》后象牙的管制相同。
第三步:
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为商业目的管有任何象牙,包括《公约》前象牙和《公约》后象牙(古董象牙除外)。
「优质旅游服务」计划秘书处特此提醒所有计划认证商户注意有关条例修订,并采取一切合理及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遵守有关修订条例。
详情请参阅: http://www.afcd.gov.hk/tc_chi/conservation/con_end/con_end_info/con_end_info_cir/ES02_18c.pdf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06/es1201822067.pdf(只备有英文版)
香港旅游发展局 「优质旅游服务」计划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