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入境旅客对香港旅游景点的认识及协助香港旅游景点作推广,香港旅游发展局再度推出“旅游景点海外推广宣传配对基金资助计划”,为香港旅客景点提供推广与宣传的基金资助。
“旅游景点海外推广宣传配对基金资助计划”旨在促进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在中国内地与海外市场就旅客景点进行的宣传工作。宣传计划和活动可涵盖其他旅游业和旅游相关行业合作夥伴,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酒店、旅游代理、旅行社、零售和餐饮合作夥伴。
资格准则
“申请机构”指一家公司,其:
(a) 直接在香港经营特别建造的景点, 而景点不包括以下类别的设施:
- 政府全资拥有及/或管理的实体(例如博物馆、香港植物公园等康文署设施,香港湿地公园、香港地质公园等渔农署设施);
- 展览和画廊或场地,包括那些不定期举办的特定活动及/或非全年作为旅客设施的活动;
- 商场。
(b) 提供附有独特香港特色或历史,且纯粹以旅游产品作设计或宣传的观光运输。
资助范围
“旅游景点海外推广宣传配对基金资助计划”所提供的资金需全数用于支持在中国内地与海外市场进行的景点推广与宣传。
每项申请资助的推广与宣传的总开支下限设定为港币 10 万元。
每项申请的总资助额为港币 200 万元或须以申请表格上列明之推广与宣传总开支的70% 为上限,以较低者为准。申请机构须就每项申请之推广与宣传总开支自行负责不少于30%的资金(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支持)。
申请程序
请下载申请表格连同所有相关文件电邮至「旅游景点海外推广宣传配对基金资助计划」秘书处:mfta@hk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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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 |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 (包括首尾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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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阁下的踊跃参与。
香港旅游发展局 业务拓展部
副本抄送:行政副总裁, 香港游乐园及景点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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