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1. 優惠只提供予在香港舉行、以及總展覽面積達1,819平方米或以上的商貿展覽申請。
  2. 優惠只限訪港的參加人士享有。
  3. 請提前15個工作天申請優惠專案,以便進行安排。彩旗懸掛計劃、機票優惠及展示活動宣傳品需要更多時間處理。
    - 彩旗懸掛計劃: 請提前六個月申請。
    - 機票優惠: 請提前三個月申請。
    - 展示活動宣傳品: 請提前四個星期申請。
  4. 香港旅遊發展局不提供預訂場地及申請許可證件之服務。
  5. 所有優惠須視乎當時的供應情況及場地條件能否配合而定。
  6. 如需取消活動,請至少提前三個工作天通知,否則會被徵收取消費用。
  7. 資料截至2018年3月31日為準,其後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8. 所有歡迎禮品派完即止。
  9. 為查核申請團體所填寫資料屬實,香港旅遊發展局保留要求申請團體提供額外資料及巡查申請團體在香港之行程的權利。
  10. 對於第三方產品或服務質素或適用性,或所載内容出現差誤或遺漏,香港旅遊發展局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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