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
「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秘書處現通知各優質旅遊服務計劃商戶注意關於象牙及象狩獵品的新管制措施。
根據漁農自然護理處之資料,《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 (修訂)條例》將分三個步驟加強管制進口及再出口大象的象牙及象狩獵品,從而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詳情如下:
第一步:
由2018年5月1日起,禁止進口及再出口現時在《公約》下仍然容許進口、出口及再出口的象狩獵品及《公約》後象牙。
第二步:
由2018年8月1日起,禁止《公約》前象牙(古董象牙除外)的進口和再出口。市場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的《公約》前象牙(古董象牙除外)須受許可證管制,做法與現行對《公約》後象牙的管制相同。
第三步:
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為商業目的管有任何象牙,包括《公約》前象牙和《公約》後象牙(古董象牙除外)。
「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秘書處特此提醒所有計劃認證商戶注意有關條例修訂,並採取一切合理及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遵守有關修訂條例。
詳情請參閱: http://www.afcd.gov.hk/tc_chi/conservation/con_end/con_end_info/con_end_info_cir/ES02_18c.pdf 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06/es1201822067.pdf(只備有英文版)
香港旅遊發展局 「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