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入境旅客對香港旅遊景點的認識及協助香港旅遊景點作推廣,香港旅遊發展局再度推出「旅遊景點海外推廣宣傳配對基金資助計劃」,為香港旅客景點提供推廣與宣傳的基金資助。
「旅遊景點海外推廣宣傳配對基金資助計劃」 旨在促進於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間在中國內地與海外市場就旅客景點進行的宣傳工作。宣傳計劃和活動可涵蓋其他旅遊業和旅遊相關行業合作夥伴,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公司、酒店、旅遊代理、旅行社、零售和餐飲合作夥伴。
資格準則
「申請機構」指一家公司,其:
(a) 直接在香港經營特別建造的景點, 而景點不包括以下類別的設施:
- 政府全資擁有及/或管理的實體(例如博物館、香港植物公園等康文署設施,香港濕地公園、香港地質公園等漁農署設施);
- 展覽和畫廊或場地,包括那些不定期舉辦的特定活動及/或非全年作為旅客設施的活動;
- 商場。
(b) 提供附有獨特香港特色或歷史,且純粹以旅遊產品作設計或宣傳的觀光運輸。
資助範圍
「旅遊景點海外推廣宣傳配對基金資助計劃」所提供的資金需全數用於支持在中國內地與海外市場進行的景點推廣與宣傳。
每項申請資助的推廣與宣傳的總開支下限設定為港幣 10 萬元。
每項申請的總資助額為港幣 200 萬元或須以申請表格上列明之推廣與宣傳總開支的70% 為上限,以較低者為準。申請機構須就每項申請之推廣與宣傳總開支自行負責不少於30%的資金(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實物支持)。
申請程序
請下載申請表格連同所有相關文件電郵至「旅遊景點海外推廣宣傳配對基金資助計劃」秘書處:mfta@hk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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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 |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 (包括首尾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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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閣下的踴躍參與。
香港旅遊發展局 業務拓展部
副本抄送:行政副總裁, 香港遊樂園及景點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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